近日,《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印发公布。
根据《规划》,2025年,省内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达到15%以上,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6600万千瓦以上,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4%。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5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十四五”期间,江苏预计将新增风电1253万千瓦,光伏1816万千瓦。
根据《规划》,江苏将建立海上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机制,加大省级统筹资源力度。加快完成灌云、滨海、射阳、大丰、如东、启东等地存量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同时,按照“近海为主、远海示范”的原则,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思路,探索开展海上风电柔性直流集中送出、海洋牧场、海上综合能源岛、海上风电制氢、海上风电与火电耦合等前沿技术示范。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存量项目。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8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
《规划》显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而且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同时减少秸秆直接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畜禽粪便对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改善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抽水蓄能电站是最环保、最经济的大规模储能设施,能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初步预计,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相当于每年替代3300余万吨标准煤,与常规燃煤发电机组相比,全省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约8700余万吨,减少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约134万吨,减少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192万吨,环境效益十分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