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2020年开始在黄岛区大村镇、王家前夼村西、胡家前夼村北,胡家前夼村西、王家前夼村南,市美村西、西茶沟村北,西茶沟村西、西北河崖村北,西茶沟村西、黄大路东,西龙古村西、桃山村北,西龙古村西、桃山村北,西龙古村西、桃山村北,西龙古村西、桃山村北,西龙古村西、桃山村北,桃山村东、林子村北,前龙古村西、林子村北,庙子山村南、管家村西,封家小庄村西、子罗村北,14处地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王家前夼村集体土地324平方米,胡家前夼村集体土地121平方米(林地203平方米),市美村集体土地352平方米,西茶沟村集体土地324平方米,西河崖村集体土地390平方米,西北龙古村集体土地810平方米(林地525平方米),桃山村村集体土地648平方米,前龙古村集体土地196平方米(林地128平方米),庙子山村集体土地171平方米(林地153平方米),重罗山村集体(林地324平方米),占用土地总面积4630平方米。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责令将非法占用的3297平方米土地15日内退还权属单位;限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3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65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69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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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日,企业地址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潘庄村,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股东是国电电力山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刘瑞良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把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后又撤诉,案件的第三人为黄岛区大村镇林子村民委员会。在本次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电电力胶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桃山村东、林子村北,前龙古村西、林子村北,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