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大姚县人民政府、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大姚县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与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构建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大姚县县长杨军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装备公司党委副书记朱星华与大姚县人民政府代表李忠凯副县长、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总经理蔡学伟签署三方合作框架协议。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大姚县计划投资约70亿建设不低于50万千瓦风电和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三方就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在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的资源禀赋、区位便利和产业基础优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全力推动大姚县能源产业的转型升级,助力大姚县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发电项目。
签约后三方就加快资源获取开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