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汕头市近海浅水区规划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185万千瓦,近海深水区规划总装机容量更达3350万千瓦。汕头海域因地理独特,风力资源特别丰富,如何依托丰富风力资源,依法依规引进和服务开发企业参与汕头海上风电资源开发,成为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面对的一项难题。
简政放权“催生”汕头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开工
自2017年启动简政放权工作以来,省政府先后多次将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地级市。2017年9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下放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在省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权强市”改革的环境下,大唐南澳勒门Ⅰ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该项目位于汕头市南澳县南部海域,项目于2018年6月30日取得核准,2020年10月取得相关批复,是汕头首个开工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成为省政府全力推动今年年底前全容量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之一。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45MW(兆瓦),预计每年可节约标煤24万吨,减少CO(二氧化碳)排放量45万吨,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汕头力量。
企业申报不再“两头跑”
在能源领域,项目前期工作往往被形容为“八年抗战”。取得项目核准手续需要省、市、县多级审批,流程较冗长,给企业投资决策带来一定困扰。以海上风电项目核准为例,放权强市之前,项目核准前企业需要两头跑——不管距离多远都要到省、市审批,往返费时费力。而在“简政放权”后,企业项目核准仅在地级市能源主管部门办理,减少了审批环节,审批材料更加精简,审批流程更加灵活高效,加快了企业发展的速度。
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表示,汕头市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模式”,让企业“心中有数”,极大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对企业而言,减少了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了项目的建设速度。市发展改革局在承接下放审批事项时也积极简化办理流程,对手续齐全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以内就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核准。审批过程中,对核准材料出现的任何问题,也及时通知企业修改并耐心讲解,做好服务企业发展的“店小二”。
“放权强市”行动也有效提高地方政府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积极性。汕头市政府专门为海上风电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问题。从2020年10月取得相关批复到11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推进速度相较此前同类项目大大加快,也为项目为2021年底全容量投产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