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青岛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青岛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系统梳理了“十三五”以来,青岛市积极应对能源需求增长态势,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调整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和能源技术装备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三三三四五”
《规划》还提出了总量调控、能源结构、能源供给、节能降碳等4个方面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压减等“三大计划”,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完善智慧电力供应、多元燃气供应、综合油品供应等“三大体系”,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能源消费“双控”、重点领域节能示范等“三大工程”,促进能源质量效率提升;强化重点能源研发、先进技术应用、智慧能源创新、能源装备产业等“四大引领”,致力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深化重点能源领域体制、能源要素市场配置、能源运行管理体制、能源安全监管体制、能源合作交流体制等“五大改革”,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等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
根据《规划》,部分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如下:
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为补充,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新增270万千瓦左右,总装机容量达到523万千瓦左右,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提升至48%左右。
风电。一是根据省统一规划部署,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发展。2025年前,启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实现我市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零的突破。发挥深海资源优势,打造千亿级海上风电产业集群。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为契机,推动大型风电整机装备及关键部件制造产业发展,构建海上风电设计、施工、运维、电网等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海上风电母港。二是坚持陆海统筹,有序发展陆上风电。着力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陆上风电应用示范,推动华润新能源胶州分散式风电、铁投能源平度分散式风电、沃尔莱西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建成投产。到2025年,陆上风电新增装机规模40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54万千瓦。
光伏发电。一是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鼓励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风光储多能互补等“光伏+”项目示范。重点推动建设即墨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应用基地,打造胶东半岛光伏发电示范。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胶河上上农业40MW光伏发电、即墨区200MW农光互补、胶州市铺集镇150MW渔光互补、平度市安信电投200MW平价光伏等项目建成并网。二是坚持集散并举,整县制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在特色小镇、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园区、商场、学校、医院等建筑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应用,优先采用“自发自用”消纳模式。提高太阳能综合利用率,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增长2倍以上,总装机规模达到320万千瓦。
生物质能。科学布局、稳妥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积极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示范,重点推进青岛西海岸生物质热电二期 30MW秸秆直燃热电联产、中燃明月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鼓励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扩大农业废弃物制取沼气应用,推进村镇生物质能耦合其他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万千瓦,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5.5万千瓦,生物质能总装机规模达到49.2万千瓦。
储能。鼓励结合源、网、荷不同需求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以试点促推广应用、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重要支撑。推进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建设,通过储能协同优化运行,保障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统筹电网消纳能力与可再生能源项目协同发展,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到2025年,推动新型储能新增容量规模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海洋能及地热能。充分发挥海洋资源、科技人才等基础优势,推进海洋能源技术发展。积极开展海洋能利用研究和示范,探索波浪能、潮流能与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推进海洋能协同立体开发。加强地热资源勘察评价,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拓展地热能在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的应用规模。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积极推进干热岩清洁供暖试点,开展省内地热资源供暖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