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日复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报送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原则同意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交易规则》认真组织实施。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复函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
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认真组织实施。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实施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三、加强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问题发现和纠偏机制,每半年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交易规则》修订意见或补充条款,完善相应技术支持系统。做好《交易规则》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规则的衔接。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请每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市场交易信息及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场主体披露市场交易相关情况和结果。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对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