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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路股份终止定增 拟转让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子公司股权

日期:2021-09-18    来源:证券时报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1
09/1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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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路股份 高空风能 风力发电技术

9月17日晚间,中路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曾拟定增9.5亿元建设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回溯前情,中路股份此前于2020年4月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定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亿元,用于投入“10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今年2月中路股份发布定增修订预案,增加“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资总额维持为不超过9.5亿元,其中7.9亿元拟投入100MW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剩余1.6亿元拟用于专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根据申报文件,中路股份此次募投项目为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属于世界前沿科技项目,但同时高空风能业务建设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尚未实现发电收入。天眼查显示,作为中路股份全资子公司的绩溪中路创立于2015年2月16日,为中路股份实施高空风能发电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截至修订预案公告日,绩溪中路正处于项目前期建设阶段,尚未开展经营业务。定增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向绩溪中路增资。

公告显示,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此前已经过安徽省发改委能源局批准立项。项目将采用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5兆瓦高空风能发电机组技术,建设一个非常规的高空风能发电企业,总规模100兆瓦。采取一次规划和设计,分期建设与安装。第一期工程安装2台5兆瓦高空风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兆瓦,年发电量约为4700万千瓦时,建设工期3年,届时电量并入国家电网,为华东地区提供高品质的清洁能源。

据介绍,高空风能是一种储量丰裕、分布广泛的可再生清洁能源,这一发电技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2016-2030)》。中路股份是目前掌握高空风能发电技术唯一一家中国公司,多年前在安徽芜湖开始产业化试运行,期间高空风能伞梯组合发电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使得高空风能利用成为一种现实。2015年中路股份在宿州县成立了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筹建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今年7月5日,中路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如今,中路股份宣布终止此项定增,并解释原因称: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内部实际情况、募投项目实际发展情况、融资时机判断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但中路股份还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继续推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发展,并积极创造条件寻找其他区域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造成重大影响。

拟转让绩溪中路51%股权

虽然中路股份强调“将继续推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发展”,但就在发布终止定增公告的同一时间,公司还发布了一则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拟出让绩溪中路51%的股权,而绩溪中路正是中路股份前述定增项目“100兆瓦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来看,公司拟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中能规划)以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价格为基准出让绩溪中路5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将进行同比例增资并设立董事会,中能规划将委派两名董事,公司委派一名董事,绩溪中路将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天眼查资料显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中能规划为中能建设全资子公司,中能建设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特大型能源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03996.HK),目前正在吸收合并A股上市公司葛洲坝(600068)。

根据财务数据显示,绩溪中路自2018年-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的营收均为0,期间净利润分别为-217.90万元、-135.41万元、-117.57万元和-97.34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绩溪中路的净资产为2156.71万元。对于绩溪中路营收持续为0,公司解释称,自2018年开工建设后,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一直处于建设中。

本次转让对价将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价格,经各方协商后确定,预计此次评估价值与上述审计净资产的差额预计将不超过1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路股份将继续持有绩溪中路49%股权。同时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转让完成后按照股权比例将绩溪中路注册资本金增至1.05亿元,其中受让方中能规划以现金方式支付3825万元,出让方中路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3675万元。

对于将绩溪中路股权转让的原因,公告称,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推动公司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让绩溪中路部分股权。公司自2015年起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建设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但由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外部因素,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中路股份表示,本次出让股权事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管理效率的进一步提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与中能规划通过合资方式深度合作,并由中能规划主导,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速推进高空风能发电这一首创性科技项目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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