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16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即将出台,有关健全绿色电价体系、完善核电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目录销售电价改革等措施正加快研究,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并推动落实。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密集出台4项电价改革措施。
一是创新抽水蓄能价格机制,明确以竞争性方式形成抽水蓄能电量电价,将容量电费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价格信号,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二是出台新能源平价上网政策,明确从今年开始新建风电、光伏发电进入平价上网阶段,今年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能保障新建项目实现较好收益,将有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三是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对电力系统峰谷差超过40%的地方,明确峰段电价、谷段电价之比原则上不低于4:1,要求各地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在高峰电价基础上对尖峰电价进一步加价20%,意在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推进储能在更大空间上发展,对保障用电高峰电力稳定供应、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实施更严格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提出在2025年前分三步提高能效水平要求,对达不到要求企业的用电实行累进加价,向电解铝这个年耗电量超过5000亿度的高耗能行业发出明确警示信号,持续倒逼企业节能增效、降低碳排放。
“一系列电价改革措施,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也将有效拉动抽水蓄能、风电光伏、新型储能建设和电解铝行业节能技改等领域的投资。
“预计今后几年相关上下游产业新增社会投资规模可达数万亿元。”彭绍宗说,以抽水蓄能产业为例,新的价格政策将引导“十四五”时期抽水蓄能新开工建设规模超1亿千瓦,带动新增社会投资规模超1万亿元。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发挥电价信号和杠杆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服务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还披露了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的有关情况。她指出,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各地方和有关企业发出通知,就抓紧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做出安排。一方面,要求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确保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线;另一方面,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在今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
“这项举措既坚守民生用煤底线,又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的‘压舱石’作用,有效降低社会用煤成本。”孟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