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近日敦促菲律宾政府审查其可再生能源(RE)项目的外资所有权规定,并考虑提供端到端的交易,以鼓励更多的投资该行业。
麦肯锡公司高级副总裁兼合伙人乔纳森·坎托(Jonathan Canto)表示,让足够的外国资本进入菲律宾将有助于推动该国的再生能源工作。
他指出,除菲律宾之外,亚太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没有特别的外资所有权限制。此外,政府除了允许更多外资持股外,还可以提供具体的激励措施,不仅是财务方面的,还可以帮助RE开发商降低风险,类似于印度和柬埔寨的太阳能园区。他指出,这样的激励措施降低了项目的风险,并允许外国投资者竞标。
实际上,菲律宾政府在新能源外资股比限制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松动。2019年,菲律宾允许外资持有生物质项目100%股权;此后在2020年10月,菲律宾能源部(DOE)允许外资控股投资大型地热项目(总投资大于5000万美元的地热项目)。
2021年9月初,在菲律宾欧洲商会组织的网络研讨会上,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Felix William B. Fuentebella说,如果菲律宾要对风电光伏放开外资限制,则需要出台新的法律:“实际上,国家可再生能源委员会在时任主席的蒙娜丽莎·迪马兰塔的领导下已经对此进行了调查,但是我们在宪法的解释上有一个问题,既菲律宾所有的自然资源必须签署服务合同(service contract)……有豁免的情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够(放宽外资所有权)对生物质能和地热能,但就风能和太阳能而言,可能需要立法。”
根据2020-2040年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菲律宾能源部的目标是到204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约34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