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0日起,韩国国内风电项目的环境评估等对整个项目的评估权限将统一至环境部全权负责。
环境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已于本月3日在中央政府国务会议上完成表决,并从本月10日开始起实施。此前数年间相关的评估工作一直由环境部和地方环境管理局处进行分工处理,因此,对于风电开发企业来说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困扰。
本次修订案将在评价协议过程中,为了扩大地区居民的参与机会,在制定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书时实施的居民意见收集结果和公开是否反映的时间点改为“项目计划确定前”。
风电项目被认为是实现由韩国政府树立的“2050年碳中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核心课题。韩国环境部期待此次修订案有助于消除环境方面的争议,并加快风电项目的建设。
环境部将由今年2月成立的风力评价协议专门小组负责风力发电事业协商和讨论。
风力评价协议专门小组于今年4月成立了“风力环境选址咨询中心”,以咨询风力项目的初步规划直至选址的阶段。修订案实施在即,还同时成立了河流流域(地方)环境厅的辅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