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前公示
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拟在惠州市所辖海域对建设的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变更调整
项目位置:惠州市惠东县港口镇南侧海域
拟用海人:中广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用海面积(公顷):480.8119公顷,占用岸线40米,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申请用海28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