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7日至30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在西安组织召开了能源行业标准《陆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海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李仕胜主持,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总工程师、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常务副站长郭建欣担任专家组长。参加会议的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江苏龙源振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华东、北京、中南、成都和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标委会委员、专家和代表。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8〕100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8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补充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8〕157号)要求,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牵头组织成立编制组,开展了《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陆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会议分别听取了3项标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3项标准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准确,规定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定。3项标准分别代表了陆上风电场工程、海上风电场工程和光伏发电工程计价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