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顺风能回应“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传闻称:近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件之附件表格显示天顺风能(苏州)自2018年起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实际上,在2018年半年报中,公司已说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自2018年起不再从事生产,转变为管理型集团公司,所得税税率由15%调整至25%。
天顺风能(苏州)实际自2018起已开始按照25%税率申报,因此,文件所提追缴事宜对公司并无影响。此外,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板块实际从事生产的子公司(除个别新设企业尚未申报外)均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按照15%的税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