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6月2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
风电方面,《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光伏方面,《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同时,《规划》指出浙江省将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海上风电、着力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推广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并明确了各地市“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涵盖嘉兴、舟山、宁波、台州、温州五地市。
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明确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试验示范,包括:
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积极推进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规划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我省临近的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集约化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
除此之外,重点任务还包括: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加强小水电生态监管,科学有序发展抽水蓄能;按需推进垃圾发电项目,鼓励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鼓励海洋能装备研发,倡导地热能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