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以项目上网电价或同一业主在运补贴项目减补金额等为标准开展竞争性配置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出台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不同并网机制项目、不同地区项目的电价和保障小时数提出要求,同时规定各地竞价指导限价。本文重点梳理分析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上网电量构成及电价。
上网电量构成
保障上网部分
项目地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文中规定的重点地区,其项目保障小时数依据1150号文执行,详见附图1、附图2。
上述地区以外项目,保障小时数参照《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中合理利用小时数执行,详见附图3。
市场化交易部分
保障部分以外的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上网电价
保障性并网项目
保障上网部分电价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竞争性配置电价低于2021年最新指导价,详见附图4。
市场化并网项目
保障上网部分电价按2021年最新指导价执行。
市场化交易部分电价以实际交易形成价格确定。
总结
上述内容汇总如下图:
综上,平价不是新能源发展的最终结果,而是实现低价上网的阶段性过程,2021年风光建设指导方案和电价征求意见稿已发布。面对来势汹汹的竞低价趋势,需要我们积极探索使得更多地区实现新能源低价上网的方法,使得项目高质量、精细化发展,以应对政策变化为行业带来的挑战,助力新能源继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图1:风电重点地区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核定表
附图2: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核定表
附图3:财建〔2020〕426号文中风电、光伏合理利用小时数表
附图4:2021年各省(区、市)新建光伏发电、风电项目指导价(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