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1-04-BJGY-008 )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1年度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升压站设备,预估采购容量400万千瓦,最终采购量以通过投资决策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2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当每个标段框架协议实际容量达到预估容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协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每个标段内项目如因政策或项目前期等原因未能执行部分容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容量达到预估容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标段划分
本次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采购分五个标段:
标段1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220kV户内GIS及220kV和110kV户外GIS及配套的户外高压设备采购,预估容量:2400MVA。
标段2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无功补偿装置采购(北区),预估容量:2200MVA。
标段3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无功补偿装置采购(南区),预估容量:1800MVA。
标段4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预制舱采购及安装调试(北区),预估容量:2200MVA。
标段5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新能源升压站设备框架协议预制舱采购及安装调试(南区),预估容量:1800MVA。
投标人可以参与上述单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3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1 专用资格条件: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2)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不少于50个电厂项目(含火电、水电、新能源电力项目、汇集站、变电站)的GIS及户外高压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2、3专用资格条件:
3.3.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20套25MVar及以上新能源行业水冷型无功补偿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4、5专用资格条件: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预制舱集成供应商,具备关键设备(至少其中一项)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关键设备:组合电器(220kV、110(66)kV、35kV)、保护监控设备(220kV、110(66)kV、35kV)、开关柜(35kV)、GIS);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应具有10个变电站(110kV(66kV)电压等级及以上)一二次集成供货业绩,并附证明材料(合同);
3.3.3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必须具有变电站施工经历(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具备3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2日09:00起至2021年4月2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3000元/标段。除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标段一账号:6232593799003458463;
标段二账号:6232593799003458471;
标段三账号:6232593799003458497;
标段四账号:6232593799003458554;
标段五账号:6232593799003458570.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事业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519299301
电子邮件:sch_yang@chng.com.cn
采购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9号翔达大厦10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519817530
电子邮件:jf_fan@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