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新能源公司区域风场)2021年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集中物资供应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1-03-BJGY-034)
项目所在地区:风电场分布于辽宁、蒙东、蒙西、河北、陕西、四川、云南、广东等省区市境内。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新能源公司区域风场)2021年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集中物资供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新能源公司区域风场)2021年风电机组直流开关电源集中物资供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风电场分布于辽宁、蒙东、蒙西、河北、陕西、四川、云南、广东等省区市境内。
2.2 招标范围:风电机组上使用的直流开关电源及附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与招标直流开关电源品牌型号一致或是兼容的升级改进型号。预计供货量1050个。(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风电场地点。
2.4交货期:供货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合同生效起12个月。
2.5质保期:直流开关电源质保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且在招标期间处于有效期内)。
3.2.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授权文件。
3.2.3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或代理销售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所投产品有300块(个)以上的供货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30日09:00起至2021年4月6日17:00止。
获取方式: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5元/标包。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开户单位: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展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03413393
注:招标文件费务必由投标人账户将一次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汇款时请注明:标段号+单位简称,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2 递交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