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2016年以来,受风光电投资红色预警限制,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约600万千瓦,其中风电存量475.5万千瓦:包括已核准未建成风电项目180万千瓦,通渭风电基地130万千瓦风电项目,酒湖直流工程配套9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75.5万千瓦项目。(后附名单)
《通知》要求,明确项目建设时限,确保2021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通知》称,对2018年之前核准且列入国家“十二五”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风电项目和通渭风电基地会宁县风电项目,于2021年底建成并网的实行平价上网政策;如2021年底前仍不能并网的,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不再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如在2021年底前尚未开工建设的,视为业主自动放弃,项目由所在地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国家资源配置要求,另行确定项目业主。
通渭风电基地定西市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如2021年底前仍不能并网的,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不再纳入后续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
此外,《通知》还表示,鼓励配置储能设施。鼓励在建存量6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按河西5市(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配置10%-20%、其他地区按5%-10%配置配套储能设备,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小于2小时。
以下是《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