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2-20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大安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龙沼镇。
2.2 服务内容:华能吉鲁大安市500MW风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如工期延后,服务期顺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龙沼镇,属于平原地貌。项目规划容量500MW,拟安装140台风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拟安装2台容量为250MVA升压变压器,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电网(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计划建设工期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范围从初步设计审查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含管理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参与业主评标、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决算审计、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工作范围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组成员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02月23日9:00时起至2021年03月0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11时2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