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济南市高新区发布关于“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重大项目拟申报于山东省级机关的通知,其中包括陆上风电项目,所申报的陆上风电项目应符合国家战略部署和产业政策导向,应与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报送拟纳入山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区内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山东省能源局正研究编制《山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现向区内各企业征求拟纳入《规划》的重点能源项目。项目类型包括煤矿、煤电、燃机发电、陆上风电、光伏(采煤塌陷地治理、盐碱滩涂地利用等)、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储能、综合智慧能源等,以及“十四五”期间拟关闭退出、升级改造的煤矿、煤电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战略部署和产业政策导向,应与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协调。
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附表1、附表2,于12月18日上午11点前以电子版形式(加盖公章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报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邮箱。
联系人:朱露;电话:88871827;
邮箱:gxqkjjfgb@jn.shandong.cn
附件:附件:拟纳入我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表、“十四五”期间拟关闭退出、升级改造煤矿煤电项目。xls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