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云畅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选址公示
我局收到山西省隰县云畅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交的隰县云畅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申请及有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选址情况进行批前公示。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选位置位于隰县黄土镇、陡坡乡、下李乡、吕梁林区一带,距离县城约20km。项目装机容量为15MW,拟设计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电机组、6台箱式变压器,一座35KV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本项目永久占地0.54公顷,其中:风机、箱变基础用地约0.24公顷,升压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0.3公顷。
隰县历史悠久,素有“河东重镇、三晋雄邦”之美誉,公元前17世纪,是商朝属下的基方小国部落。公元前11世纪,西周分封诸侯,属同姓诸侯国中的蒲国。春秋时代,晋文公重耳分封此地,史称蒲邑。战国归魏,改蒲阳。秦属河东郡。汉置蒲子县。西晋永嘉二年(308)刘渊建汉,曾徒都蒲子,后迁平阳,于此置大昌郡。北魏初属仵城郡。魏孝文帝改蒲子为长寿县,太和十二(448)年于此置汾州。北周大象元年(579)置龙泉郡。隋朝统一全国,视晋西为要冲,开皇五年(585)废郡置隰州,继设隰州总管府,开始以“隰”命名。《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南有龙泉下隰,因以为名。”开皇十八年(598),下设隰州县,大业三年(607)改隰州总管府为龙泉郡,辖隰州、永和、楼山、石楼、蒲县。唐武德元年(618)置隰州,属河东道。武德二年设总管府,领隰州、中州、昌州、南汾、东和、西德6周。贞观三年(627)复置隰州。宋、元、明、清因袭州置。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5月,隰州改隰县,直隶山西省。民国3年(1914)划属河东道,民国19年(1930)撤销河东道,仍直隶山西省。民国26(1937)年9月,山西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移驻隰县黄土村,晋西事变后又移驻城关镇、辖汾西、霍县、灵石、石楼、永和、隰县、大宁、蒲县、吉县(次年划出)、乡宁(次年划出)、临汾、赵城、洪洞、襄陵、汾城等15县。
1946年11月28日,隰县解放,中共九地委、九专署、九分区驻隰,辖隰县、蒲县、永和、汾西、洪洞、赵城、大宁、石楼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隰县划归临汾地区。1958年6月27日,隰县与大宁合并为隰宁县。同年又与蒲县、永和、石楼合并组建吕梁县。1961年复改隰县。
二、公示有效时间
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7日。
三、公示方式
1、建设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2、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四、咨询与反馈
1、项目详细内容可到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357-2223019 0357-2223091
2、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本局提出,并填写《公众意见建议表》并发电子邮件至lfsgtkjghk@163.com,并请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