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获悉,国家财政部在11月18日对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进行通知。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以下简称补贴清单)。
《通知》中明确,纳入补贴清单的风电项目审核条件如下:
1、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的陆上风电、海上风电项目。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并已全部容量完成并网。
2、2020年风电新增项目需满足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出台的新增项目管理办法。
3、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公布,流程如下:
(一)项目初审。
(二)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三)项目复核。
(四)补贴清单公示和公布。补贴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名称、场址、业主、并网容量、全容量并网时间、上网电价、列入规模管理年份等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此前已公布的补贴清单如信息不全,应予以补充公布。
在项目上网电价方面,《通知》明确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对于履行程序分批次并网的项目,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外,应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定上网电价。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由地方能源监管部门或电网企业认定,如因技术原因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认定的,为加快项目确权,暂按本文所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同时,通知附件列出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该办法认定享受电价的依据有三项:
一是项目承诺的全容量并网时间,
二是电力业务许可证明确的并网时间,
三是并网调度协议明确的并网时间。
当三者一致时,项目按此时间列入补贴清单,享受对应的电价政策;当三者不一致,但不影响项目享受的电价政策,项目按企业承诺全容量并网时间列入补贴清单,享受对应的电价政策;当三者不一致,且影响电价政策的,按照三个并网时间中的最后 时点确认全容量并网时间,列入补贴清单,享受对应的电价政策。
以下是公告原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