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华能发布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预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 华能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和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
2.2 项目概况及技术规格:
标段一: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项目
通榆良井子项目4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范围为单机容量≥3.0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55m及以上,轮毂高度110m及以上。总装机容量400MW(接受混排方案,投标容量不超过40万千瓦,且偏差容量不超过1台单机容量),风机台数108-111台。
标段二: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风电项目
通榆200万千瓦一期200MW风电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范围为单机容量≥3.0MW,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叶轮直径155m及以上,轮毂高度110m及以上。总装机容量200MW(接受混排方案,投标容量不超过20万千瓦,且偏差容量不超过1台单机容量),风机台数59-62台。
2.3推荐原则:
一家投标人不能在两个标段同时中标,若投标人在标段一中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推荐,则在标段二中不参与推荐,以标段一、二的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1)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2.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2)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200台以上、3.0MW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有合同业绩。(3)对于投标机型轮毂高度120m及以上的项目,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有2.0MW及以上、轮毂高度不低于120米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A证或有效期内的B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
3.2.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9日10:00起至2020年11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联系人。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可获得招标文件。4.客服: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400-010-1086)联系。5.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7.1 本次集中采购的2个标段全部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一)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设备排产函。
(二)机型变更约定:
就机型变更约定如下:1)本标包内各项目建设容量及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此拒绝履行合同。2)投标人针对各项目分别报价。如项目选用机型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在本标段投标文件中该机型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如本标段没有该机型报价,由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与中标人参照其他标段该机型报价协商合同变更。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