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II(300MW)项目接入系统临时送出线路建造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1-31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II(300MW)项目接入系统临时送出线路建造和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大连船舶海装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II(300MW)项目接入系统临时送出线路建造和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市庄河海域海上风电场址II(300MW)项目。
2.2建设地点:辽宁省庄河市。
2.3招标范围:完成项目集控中心临时送出部分的建造和安装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提供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包括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修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与大连市国网公司和庄河国网公司沟通协调能力,帮助业主方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和对国网公司需接洽的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2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时3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