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粤府办〔202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12日
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支撑广东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抓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机遇,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到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5G网络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用网络设施体系及北斗系统应用体系初步构建,陆海空天各类网络协同融合发展,泛在互联、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网络设施初成体系。
——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初步建成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创新资源为核心的世界一流创新基础设施集群,构建以广深“双超算”为引领、布局科学合理高效的先进算力发展格局,建立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形成“创新能力+先进算力+通用技术能力”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体系。
——构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的基础设施体系。能源、交通、城市、物流、医疗、教育、农业、水利、环保、应急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持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赋能作用全面提升,初步形成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泛在互联一体化网络,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高质量建设5G网络。编制5G基站总体布局规划,加快5G网络建设,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以5G SA(独立组网)为目标,加快建成5G SA核心网,扩大700MHz频段广电5G网络在广州、深圳等地的试验和建设规模。到2022年,全省5G站址达35万个(含储备站址),累计建成5G基站22万个,全省基本实现5G全域覆盖,珠三角地区建成5G宽带城市群,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区、县城及中心镇镇区实现5G网络覆盖,全省5G用户数达6000万户。持续扩大5G专网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覆盖面,争取国家支持建设1.8GHz频段4G-LTE无线专网,加快5.9GHz频段车联网试点,探索打造以1.4GHz频段为主的无线政务专网。围绕重点应用场景提升建设速度、融合深度和应用广度,打造世界级5G产业创新高地和融合应用示范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任务所涉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作为配合单位,下同)
2.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深入推进全光网省建设,完善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中心的骨干光纤网络布局,推进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等交换平台协同发展,推进F5G(第五代固定网络)建设。推动骨干网、城域网、局域网扩容提速,保障5G网络、数据中心等设施低时延、高带宽应用需求。提高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全省光纤用户免费、免申请提速至100M,推进千兆宽带进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加快实现全省20户以上自然村光网全覆盖。实现IPv6全面部署,探索融合网络、计算、处理于一体的新型网络架构。积极谋划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以4K/8K超高清应用为标志的新数字家庭示范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深入推进物联网全面发展,统筹利用4G、5G、NB-IoT(窄带物联网)和光纤等接入技术,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加快NB-IoT网络建设,加快实现珠三角地区深度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城区及县城普遍覆盖,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和Cat1(速率类别1的4G网络)迁移,有序退出2G、3G网络。积极发展LPWAN(低功耗广域网)。大力推进物联网泛在感知设施部署,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加快实现“万物互联”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公司、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支持工业企业应用5G、PON(工业无源光网络)、NB-IoT、TSN(时间敏感网络)等新型网络技术升级企业内网。推动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扩容增能,到2022年,建成50个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累计标识解析注册量超过15亿,构建更加完善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生态。支持制造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2年,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以上行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超过5万家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前瞻布局未来网络。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中心)建设,构建世界首个以链路层虚拟化为基础的深度虚拟网络。支持未来通信技术探索设施建设,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提供基础科技支撑。加快建成广佛肇量子安全通信示范网,规划建设粤港澳量子通信骨干网,部署建设量子卫星地面站,推动与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无缝对接,探索构建量子互联网。加快北斗卫星地基增强系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在卫星制造、卫星部组件生产、卫星系统运营和产业落地应用等环节布局,逐步构建无缝覆盖、安全可靠的卫星网络设施。率先开展第六代移动通信(6G)、太赫兹通信等技术研发,争取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标准规范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未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技术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四大创新能力支撑集群,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1.打造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要求,聚焦材料、信息、生命、海洋、能源等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教基础设施。加快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和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新型地球物理综合性科学考察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等建设,谋划推动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南方先进光源、先进阿秒激光设施、国家基因库二期、人类细胞谱系、冷泉系统实验装置、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系统等一批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布局科学合理高效的先进算力集群。支持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升级改造,增强高性能计算能力和云平台能力的拓展应用,支持鹏城“云脑”、珠海横琴、东莞大科学等智能计算平台建设,依托广深“双超算”和省内智能计算平台资源,打造世界领先的超级计算高地。引导广州、深圳主要发展低时延的边缘计算中心和中小型数据中心,有序推动其他地区建设数据中心集聚区,建设国家区域级数据中心集群。合理布局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优先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布局集内容、网络、存储、计算于一体的边缘计算资源池节点,满足交通、医疗、教育、制造等行业在实时业务、智能应用、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敏捷连接需求。支持低小散旧数据中心整合、改造和升级,有效提升数据中心整体能耗水平和运行效率。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推动鲲鹏、昇腾等创新生态发展,构建自主可控算力集群。到2022年,全省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达65%,设计PUE值平均低于1.3。(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集群。聚焦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打造一批高水平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夯实产业技术创新基础。加快建设广东省实验室,高水平建设通信与网络领域国家实验室及量子科学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呼吸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推动布局更多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打造多层次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建制引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携手港澳加快组建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围绕先进材料、氢能、干细胞、体外诊断、高端医疗器械、未来通信高端器件、集成电路、第三代半导体、新型显示等重点领域,争取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强化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创新体系布局,加快建设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高水平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通用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协同的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广州、深圳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医疗影像、智能视觉、基础软硬件、普惠金融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持续推进省级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建设,到2022年在智能无人系统、智能制造、智能交互等领域建成15家省级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开源软件基础平台、新型多元智能传感器件与集成平台、基于人工智能硬件的新产品设计平台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工业云算法平台,支持深圳建设新一代国家人工智能基础开源平台。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云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基础语音、视频图像、机器音频等公共训练数据量,支持开源开发平台、开放技术网络和开源社区建设。推动形成安全可控的区块链支撑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区块链基础架构、安全保护、跨链互操作、链上链下数据协同、监管等区块链基础平台型重大项目,鼓励领军企业建设自主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和开源平台,聚集区块链开发者和用户资源。推进“区块链+”,争取国家级区块链行业平台落户广东。支持省信息技术领域创新平台加大区块链投入力度,到2022年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块链创新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十大智慧工程,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1.智慧能源工程。建设智能电厂,构建智能发电运行管理系统,推广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调度优化、波动平抑等技术。加快推进海上风电漂浮式风机基础平台建设、柔性直流集中送出、海上制氢等,建设兆瓦级波浪能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智能变电站建设,全面提升配网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新建10个融合电网能量流、业务流和信息流的“智能化、模块化、集成化”新一代智能变电站示范工程。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在广州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广州中新知识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智能电网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电网数字化平台和能源大数据平台,在广州等地区试点建设能源区块链平台和电力物联网。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到2022年全省建成约18万个充电桩,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车辆到电网)、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及重点城市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城市,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车辆加氢设施建设,到2022年新建200个加氢站,重点建设广州—深圳、广州—珠海氢能运输走廊,规划建设沿海经济带氢能高速运输走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智慧交通工程。加快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程(广东),结合5G网络部署,积极开展车路协同示范应用,在珠三角地区重点区域试点布设路侧智能感知设施,建成乐广高速、南沙大桥、深圳外环高速等示范路段项目;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推进“智慧机荷”建设工作,探索数字孪生技术在交通设施建设、管养、服务方面的应用,力争到2022年完成300公里(或3条)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广州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广州南沙国家级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示范区、深圳无人驾驶示范区等试点示范区建设,支持优势地区创建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成300公里L3、L4级自动驾驶开放测试道路。建设智能铁路,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铁路路网列车调度指挥和运输管理智慧化水平。打造智慧化港航设施,到2022年完成800公里航道的智能化改造。支持南沙港区等集装箱枢纽港区逐步建设成为智能化示范港区。建设智慧综合客运枢纽,推动广州等地区开展综合客运枢纽管理服务智能化改造试点。加快广州白云、深圳宝安、珠海金湾等机场的建设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改造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智慧机场群。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智能化运维技术集成应用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息感知、高度智能的运行监测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智慧城市工程。推进城市管理公共设施与5G、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充分利用智慧灯杆、智慧井盖、智慧管网等载体,部署城市数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并推动发展成为具备边缘存储、计算等能力的感知终端。推进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等民生服务信息化设备全面覆盖和数据归集,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和排水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潮汐车道、智能停车引导、智慧立体停车等智慧治堵措施广泛应用。整合城市运行数据资源,探索建设覆盖省、市、区、街,并延伸至网格末梢的智慧化、精细化社会治理平台。打造集数据呈现、科学决策、中枢指挥于一体的“广东大脑”,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数字底座;建设政务大数据中心,搭建国产政务云服务,支持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大脑”,构建“万物互联、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城市大脑神经感知网络。建立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及动态更新机制,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时模型,实现实体城市向数字空间的全息投影,增强城市治理灵敏感知、快速分析、迅捷处置能力,形成集应用服务中枢、决策分析助手、治理指挥平台、规划专家系统于一体的全要素“数字孪生城市”一网通管系统。支持广州推进“城市降温”,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人居环境等方面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探索。积极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试点示范。加快推动社会保障、民政等民生领域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智慧物流工程。加强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货、车(船、飞机)、场等物流要素数字化。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扩大物流相关信息公开范围,为物流企业和制造业企业查询提供便利。推进空港基础设施与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航空综合物流信息交换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国家物流枢纽平台支撑能力。到2022年,力争建设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不断提升枢纽智能化运作水平。支持物流园区和大型仓储设施等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发展机械化、智能化立体仓库,提高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应用水平,加快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实施骨干物流园区智慧化“互联互通”工程,促进信息匹配、交易撮合、资源协同。布局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强农产品产地、销地现代化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针对生鲜农产品等特殊商品配送,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全程监控平台,加强全程温度、湿度监控。在广州生物岛5G自动驾驶示范岛等区域建设无人车智慧配送试点。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探索建设无人机智慧配送试验区。在医院、学校、写字楼、住宅区等物流配送集中区域新增1.5万台智能快件箱。(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智慧医疗工程。加快公共卫生体系信息化建设,一体建设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集约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系统,为区域内医疗机构统一提供医学影像、心电、超声、病理等优质医疗服务。推进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行动,在三级甲等医院全面普及“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2年在其他有条件的医院推广“互联网+”医疗服务,全省共建成180家互联网医院。建设贯通省、市、县、镇、村五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医学影像、手术指导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拓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空间和内容,加快开展网上挂号、问诊、检查检验、结算以及药品配送等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加快智慧医疗设施的推广和应用,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数字病例辅助、临床决策支持等领域的应用,推广使用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支持建设国家生物信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节点,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有序利用医疗大数据开展人工智能技术辅助诊疗技术创新。(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智慧教育工程。建设完善“互联网+教育”资源服务大平台,聚焦课程、教学、评价、教育治理等关键环节,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立体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到2022年,建设45个互联网环境下基础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推进5G、超高清视频技术等在教育领域普及应用,探索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等信息技术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支持多终端在线教育。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建设网络教育平台。鼓励发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智慧教育。继续实施智慧教育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和区域深入推进“互联网+教学范式”试点。到2022年,建成500个信息化中心学校(智慧学校)和240个融合创新示范推广项目。整合数据资源,优化教育大数据服务系统,完善教育大数据管理、共享机制,推进基于大数据的教育治理方式变革,形成教育科学决策和个性化服务体系。(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智慧农业工程。推动遥感监测、物联网、地理信息等技术应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建设广东智慧农机装备管理应用平台,推动大数据、北斗导航、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中的应用,研制推广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探索建立无人作业农场,提升农业机械智能化水平。到2022年,推动建设5个智慧农机装备示范基地,建设5个5G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广智慧数字化养殖,发展数字畜禽养殖场。建设林业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林业采集设备一体化集约管理以及林业物联监测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重点,推进海洋牧场可视化、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物流设施、供应链设施和支撑保障设施。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推动区块链、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的广泛应用。建设涵盖耕地、种质资源、农业预警等方面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精准采集、预警、分析、决策辅助和共用共享。(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智慧水利工程。启动广东智慧水利融合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江河湖库以及涉水工程全面感知体系建设,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构建全覆盖、全时空、全天候、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水利智能感知与一体化应用体系。建设互联高速可靠的水利信息网,构建覆盖全省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及涉水单位全面互联互通的水利网络大平台,实现省、市、县、镇四级水利网点和各类涉水节点的高速网络全覆盖。建立水利大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加快推进水利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和“一数一源”,重点推进水利大数据智能应用、水利“一张图”建设。推进水利专业数据汇集、共享,构建创新协同的水利大数据智能应用体系。构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节水、供水、防洪潮、防台风、水生态、河湖管理等业务的水安全智能应用体系。到2022年,全省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管控智能化。(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智慧环保工程。依托“粤政图”平台和省高分卫星遥感数据管理平台,推广使用土地资源、水利资源、森林资源等空间地理数据,建立全省统一的空、天、地一体化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大垃圾处理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市推广使用无人驾驶环卫车、环卫机器人,在城市小区推广使用智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设施,助推垃圾分类精准落地。加快智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到2022年,推动超过80%的三级甲等医院配备医疗废物智能收集设施,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系统对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广逆向物流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智能回收模式,推进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平台建设,提升处理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完善线下回收网点,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智慧应急工程。打造覆盖全省陆地、海洋的全域应急感知和通信网络体系,重点建设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海洋环境、城市安全、应急处置现场等感知网络,加快建设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以及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指挥信息网、应急卫星通信网、海洋天地互联等通信网络,依托专用频谱建立应急5G通信专网,发展低轨卫星、高空飞艇、高空无人机、空投探空等航空航天感知新技术。到2022年,力争实现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实现有线、无线、卫星通信网等各类应急通信网络在省内广域覆盖、随遇接入。建设突发应急事件环境监测处置指挥调度平台、海洋大数据平台和自然灾害大数据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平台和融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加大全省应急、监测等数据资源挖掘。加快建设完善应急云系统,通过基本数据、案例分析、知识运用等应急资源构建现实模型和平台。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快建设应急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应急管理信息化领域学科和传统学科的融合,推动建设应急科教及自然灾害科普体验基础设施。(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各领域牵头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强各环节工作统筹协调,确保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高效;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省市联动,落实配套政策,加大设施建设保障力度。科学合理建立新型基础设施统计调查指标。(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储备。建立健全全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实行滚动储备、动态跟踪、动态调整机制,做好项目储备、发布、对接、推进实施,并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组织编制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按照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由省优先安排用能、用地、用海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领域,加强本区域、本行业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融资渠道。灵活运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基金、企业债券、信贷、融资租赁等财政和金融工具,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各类资金加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实施新型基础设施信贷支持专项计划,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及产业链配套企业支持力度。建立新型基础设施项目主体及投资机构发行企业债、公司债注册绿色通道,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利用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专项债券安排项目配套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及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应用场景。聚焦推进十大智慧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编制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运用市场化机制遴选优秀解决方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场景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实施数字化应用场景支持计划,支持建设若干应用场景综合示范区域。提升工业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智慧产业园区。支持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由龙头企业牵头设计场景,中小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场景建设,丰富场景应用生态。(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能源局、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配套条件。对于符合国家和省规划布局的数据中心、超算平台、科技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可按规定享受电价、税收、土地出让等优惠政策。按照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需求,同步规划预留电力容量,加快5G基站、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强化用电供应保障。研究出台我省交通干线与枢纽场站内通信基础设施使用费的政策指引。推动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建筑支持5G基站建设。各级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明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预留支撑新型基础设施未来发展的土地、线位、天面、频率等资源。推动建立适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的规则和标准体系。支持各地研究出台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