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锦旗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3号项目1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锦旗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3号项目100MW风电场风机基础及安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62,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拉贡镇,项目建设容量10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3.4MW风力发电机组,220KV升压送出。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2招标范围: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基础
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土石方比例自行确定);基础锚栓采购(锚栓形式:可更换预应力锚栓,反向平衡法兰、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卸车、保管、倒运、安装就位及调平;基础混凝土浇筑和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沉降观测点等);二次灌浆;基础防腐密封;基础防洪。
(2)箱式变电站基础
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等);基础防腐密封;基础防洪。
(3)吊装平台施工及吊装完成后植被恢复,恢复原地貌。
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安装
塔架安装,锚栓张拉、塔筒外部人梯、内部爬梯等安装;变频器、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机舱安装;叶轮安装包括叶片与轮毂的地面组装和吊装;电缆、光缆安装连接(包括塔筒内全部电缆、光缆敷设连接);油漆(设备吊装前的补漆),吊装前设备的清洁;防水及防腐处理;塔筒与塔筒间、塔筒与主接地网的接地线连接;附件安装:螺栓、塔筒内饰件、风速风向仪等;
(2)箱变安装
箱变安装、就位、调试等;
(3)设备卸车、倒运、保管
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设备临时摆放场地的规划与建设,包括各批次的机舱、轮毂、叶片、塔筒、箱变等卸车和抵运风场设备的保管及吊装完成后施工现场的清理,包括将机舱支架、轮毂支架、桨叶支架运回发包人指定地点集中摆放并负责看管,同时承包人要负责吊装施工现场垃圾的处理,确保工完、料净、场地清。
(4)其他:参与三方的验收及消缺工作;验收满足集团标准化要求;配合风机调试及试运行;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当地政府、牧民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费用。
3、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临时道路及场地的修整;
(2)混凝土拌合集中系统(保证连续浇筑生产能力),或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商混;如果采用混凝土拌合集中系统,承包方负责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在施工区域内租赁混凝土拌合集中系统所需场地,发包方配合;
(3)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具备资质的附属企业;
(4)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5)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包括:发包方和监理20人的现场办公室及相关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
(6)施工供电;
(7)施工供水;
(8)施工照明和通信;
(9)运输及起重设备;
(10)安装辅助设备;
(11)除在本标中明确标明由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以外,以上所提出的(但不限于)为本标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竣工后按照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拆除和清理。产生的征地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只负责配合工作。
2.2 工期:开工时间2020年9月20日,全容量投运并网发电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3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至少完成过两个48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风机吊装工程和两个48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其中至少包含一个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风机吊装工程和一个100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和竣工验收证明。
3.1.5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一个风电场施工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经理任职证明。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15 23:59(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凤
电话:0471-5168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星淇
电 话:01057337544
电子邮箱:12011556@chnenergy.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