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8-2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
2.2 服务内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工作。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标准对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进行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培训及组织专家对风电场从预防与应急准备、风险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动静态评估五个方面开展全面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审核。对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协助、指导风电场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完成后进行应急能力评估,每个风电场完成评估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出具四份该风电场最终完整的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文件,报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完成备案工作。
此次华能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所属12家风电场应急能力评估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风电场所属项目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布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发电企业)评审机构名单内的一级评审机构。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家风电电力企业应急能力评估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08月20日9:00时起至2020年08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31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