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电力消费而言发电量超过预期时,须要对风力发电机组进行功率限制处理
今年截止到目前以来已经有45次限功率运行的记录,逼近去年一整年的次数即46次
光伏发电不能进行强制中断处理…由于ESS储能装置尚且不足,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对策
本月2日,韩国电力交易所济州业务中心和济州特别自治道表示,今年截止到目前为止济州道区域内风电机组限功率运行次数达到45次,已经接近去年整年的46次记录。
2015年限功率次数为3次和2016年6次,2017年14次,而2018年则是历史最高记录15次的限功率。
这也从侧面验证了新能源发电设备的增加及电力的生产及消费之差、储能装置(ESS)不足。
目前,济州特别自治道区域内消费的电力又要来源于两部分:即自治道内电站生产的基础电力和通过国家1号及2号海底电缆传输至济州道的大陆电力(核电)、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电力等3种。
其中,新能源的电量迅速增长。去年风电和太光伏发电量占据济州特别自治道区域内内整体电力供应的9.6%和4.4%(全部新能源的14.34%比例),相较于2015年的1.5%和7.3%比重(全体新能源的9.33%)实现了大幅增加。
经由海底电缆传输至济州道内的电力约占40%,其余由济州道的基底发电源给与供应。
在如上所述的电力供应情况下,即实际的道内发电量超过了实际的用电量,则最终只能限制风电的输出。由于进行基底电力共计的发电源无法停止发电机,因此为了防止在固定发电输出情况下维持正常的电力生产后弃电,只能强制性的被迫安装风力发电设备。
虽然济州道区域内今年电力消费量预计比去年增加4%,但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反而减少了约4%的用电量。
安装风电机组的另一个原因是,即使存在新能源发电设备生产的电能及时有富余的情况,由于缺少足够的可将多余的新能源电能进行储存的设备且也不可能将相关的电能反过来送至韩国的大陆部分,因此安装风力发电设备用作补充。
鉴于相关情况,如济州岛至莞岛之间设置第三条电力联结线路(海底电缆),则针对风力发电机组的限功率要求也将被废除。该海底电缆是韩国国内第一个可自由进行的电力输送、接收的电压型HVDC(超高压直流输电)建设的,也可以将济州岛范围内生产的新再生能源电力反过来输送到韩国的大陆地区进行使用。
韩国电力交易所济州地区管理部相关人士表示:“电网中的主力电源是为了应对各种设备故障或输出变化而建设的预备性能源”,“如果发量量超出了所需的电力需求,那么就只能控制新能源发电。光伏是不可能进行限制的,所以光伏之外的风电就只能成为此时的被限制对象了。”
该相关人士同时表示:“光伏发电也通过可以修改程序和安装保护用装置等来与风电产业一起分担由于限功率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目前正在与相关机构讨论提前开建第济州道至韩国大陆部分的第三条海底电缆的建设方案。”
另一方面,以去年年末的数据为基准,济州道辖区范围内各岛屿共有风电场20处(发电机119台),全年发电量为54.8486万MWh(设施安装容量261.6MW),光伏电站800个,全年发电量为25.2369MWh(设备装机容量290.1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