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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上风电项目用地选址到行政审批文件批复 韩国政府开始全力支持海上风电发展

日期:2020-08-10    来源:东亚能源产业观察  作者:天津景钰商务咨询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0
08/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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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上风电 韩国海上风电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

近期,韩国政府为了搞活几年以来一直开发速度缓慢的海上风电项目,决定给与海上风电项目以全方位的支持。从中央政府到地方自治团体将直接主导推动项目,同时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和海洋环境部也将积极开始落实推进相关环保法规的修订。

政府最近发表了以争取居民支持及实现和渔业团体共同发展为基调的海上风力项目发展方案。工作重点放在与海上风电项目地区居民及渔业团体实现共同发展上,由于在过去的几年中,众多项目在开发的初期阶段缺少与包括渔民在内的地区居民的协商及沟通,导致无法顺利的大批量实现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因此,首先要建立起能够与渔民、居民实现共同发展及利用共享的的开发机制后,通过健全现有制度和开发新的应用技术等手段来不断的扩加强产业竞争力及居民&渔民的广泛支持。

韩国政府计划到2030年为止完成总容量为12GW的海上风电场,并以此成为世界5大海上风电产业强国。以2019为基准,目前实现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容量最大的国家是英国,规模为9.7GW。其次是德国(7.5GW)、中国(6.8GW)、丹麦(1.7GW)、比利时(1.5GW)。

包括上述国家在内,与近期由高层主导并快速实现海上风电项目快速发展的的台湾地区相比,韩国政府提出将韩国发展成为世界5大海上风电强国的计划在新政策的引领下有着很高的实现可行性。

综合目前在韩国国内开发及建设的海上风力开发计划路线图来看,虽然今后2 ~ 3年内的可能不会出现大量装机,但预计在2025年前后,将陆续出现大规模的海上项目装机潮。

韩国政府计划于2030年之前完成海上风电项目竣工的各地区的主要的海上风力项目有▲西南海域(2.4GW)▲新安(3.5GW)▲蔚山(1.4GW)▲济州(0.6GW)▲仁川(0.6GW)等。

考虑到资金负担问题将扩大居民参与项目的范围

政府为了确保项目选址附近居民的积极性,作为第一步即优化了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附近居民的支援政策。今年6月针对涉及风电场周边地区的行政支持法律法规及施行令部分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预计从8月5日开始实施。

修订案中包含海上风力发电▲周边地区范围▲支援金计算标准▲支援金分配方法等,对项目附近地区居民提供了实际的利益。“项目周边地区”的范围由当前适用的最距离风机最近海岸线点为中心半径5公里以内的海岸线扩展至朝向陆地方向垂直2km以内地区的邑、面、洞行政区属。按照本次新修改的针对“周边地区范围”概念的具体规定,即意味着今后即使在是在距离海岸线5公里以上的远海地区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也可以根据此次新规定的标准获得政府补助金。

政府还将通过对当前适用的所有新能源中的最大REC权重值+0.2的模式来进一步促进项目的附近居民利益分享制度的发展,并通过相关的行政法规来不断挖掘项目当地居民可获得中长期持续收入的项目模式。海上风电项目具有需要长期投入大规模资金的特点,为减轻项目当地居民参与项目建设投资入股的资金筹措负担,国家层面将提供利率为1.75%的长期低息融资给与资金支持。并通过此次韩国版绿色产业新政颁布为契机,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协调到了365亿韩元规模的专项贷款资金。

预计400 MW容量的首个韩国国内大型海上风电项目暨西南地区海上风电园区总共需要2.4万亿韩元(约合137亿人民币)的项目开发及建设费用,如果追加获得0.2的REC权重值,预计每年会产生约12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200万)的REC绿证售电收益。为此,需要项目周边居民参与入股相当于总项目经费CAPEX费4%的1000亿韩元(约合6亿人民币)。考虑到资金规模较大,仅通过居民参与入股很难达到比例,目前政府正在加紧讨论并出台扩大参与入股股东范围的方案。

起草利益分享政策指针…强化制度的透明性

为使得REC权重值0.1的系数值赋予地方自治团体,RPS管理运营相关公告也将于10月修订。对于现有的地方自治团体参与型项目,虽然向项目业主也分配了REC加权值,但是通过此次制度修订,地方自治团体也被赋予了权重值,对项目附近居民团体的利益分享及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

韩国政府决定通过海上交通线路安全线评估工作,允许在海上风电场内开展的通航和渔业活动,将尽量减少渔业区域。首先,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将允许西南海域海上风电项目内10吨以下沿岸渔船的通航和渔业活动。目前,在风电实证园区风电机组间隔距离约800米的情况下,今后如安装大型风电机组,这一距离也会变大,因此渔业活动所收到的限制将会进一步减小。

韩国政府计划在明年上半年制定项目收益共享原则。因为部分项目业主提出了过高的补偿要求,因此在过去的几年中持续动摇了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生态基础。对于项目补偿和居民·地区支援金制度,▲根据水产行业法的个别补偿▲根据采购法的项目周边地区的补偿▲REC绿证权重收益共享等三个领域的透明性将得到强化。

除此之外,发电项目许可证(路条)通过上述的专业机构来通过制定海洋选址咨询强制化在内的项目开发事前通知、附近居民支持程度指标等,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并与项目附近居民共同推进海上风电项目。

持续推进大规模集聚化项目制度…提供给予多种奖励及激励制度

风电行业之所以对上月由韩国政府颁布的海上风电推进计划抱有期待,是由于此次韩国中央政府将亲自出面构建良性及监管的市场环境。

首先,为了挖掘有开发潜力的海上风电场选址位置,计划在今年年末之前建立起包括风资源信息、限制条款及信息(17种)、渔船活动信息(海警)、捕鱼量信息(水产协会)等的选址信息地图。因此,今年5月份给与公布的陆上风电项目选址用参考地图的升级版-海上项目选址参考地图将在今年年末前公布。

以选址地图为基础来进行分析项目收益性和对渔业造成的影响的“海上风电项目参考区域图”将于明年上半年发表。此后也将通过有关部门协议内容和民间专家委员会的沟通结果来周期性、阶段性扩大的海上风力参考区域。

政府计划在被选定为海上风力参考区域的海域设置测风仪器和环境监测设备后,实施基本的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从今年开始将分为两个海域分别进行为期2年的调研工作。通过这一初期阶段的工作,预计可以为今后的项目业主缩短相当长一部分海上风电开发及准备时间。

此外,还将推进由地方自治团体主导开展的海上风电备选区域开发程序的简化工作。从今年10月开始推进示范项目的开发流程简化制度是由海上风电备选区域等地方自治团体主导,组成民间?官方协商会议,从而系统的开展海上风电园区的开发的模式。

如地方自治团体向产业通商资源部申请通过发掘、听取居民意见等过程的项目候选位置,则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意见调集工作之后,产业部将直接指定本海上风电项目为集中化开发项目。之后将通过政府的项目业主征集工作来正式进行项目的开发。

项目集中化制度与韩国能源管理局(KEA)推进的计划选址制度相似。政府计划将西南海域海上风电开发项目指定为第一个集中化开发项目的标杆及示范项目。去年由于新能源法修订案的自动废除而未能进行的项目规划计划选址制度也将再次开始推进。

被认定为集中式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将被看作是开发主体为地方自治团,因此课题在缘由原有基础上增加0.1的REC绿证加权值。为了鼓励地方自治团体的项目开发责任心和积极性,特规定如若项目在被认定为集中式开发项目后3年之内动工,则提高加权值0.1,此后每年将递减20%。

如项目被确定为为集中式开发项目,则将优先给与电网的并网皮肤和可行性性调查方面的支持。尤其是韩国海洋水产部也计划通过政府与民间的项目协议会的形式来确保项目附近居民对项目开发持支持意见,同时也将优先向项目所在地指定为海洋空间管理计划板块的能源开发用区域。

海洋水产部,降低发电用区域的判断门槛,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绊脚石之一的各类许可程序也在逐步完成不同政策的整合性,并将朝着更简便和易于操作的方向改善。韩国海洋部从釜山地区开始逐步制定全国各地区的海洋空间管理计划表,在此期间被指定为电力能源开发用途区域的海域仅为其中的一部分,因此风电业界对此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忧虑。

韩国产业部和海洋水产部决定从今年3月开始通过海上风电项目协商会议的定期举办来逐步优化管理制度,首先通过能源开发用途区域的制定和管理海洋空间计划,以便规划能源开发用区域,使海上风电项目今后能够顺利推进。

根据此次修改方案,被指定为集中式开发类型的海上风电项目候选地将会被优先评定为海洋空间管理计划表中的发电用开发区域。另外,由私营投资者开发的海上风电项目也可在获得发电项目许可证书之后,由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自治团体探讨项目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和居民态度后,将相关地区指定为能源开发用专门区域。

为了获得项目开发权而随意在未经允许的状态在安装测风设备的部分项目业主不规范行为也包括在优化和整改对象范围中。韩国政府为了防止跑马圈地式的上马安装测风仪器的行为,将在进一步缩小测风仪器的安装优先权名单的同时,将通过涉及陆上项目测风设备的认定范围另行评估的评价方式,于今年下半年修改发电项目许可证颁发的审批标准。

今年年末之前正式通过“项目批文综合管理机关立法案”

韩国政府还决议通过有关通过设立海上风电项目行政审批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来方便项目开发业主可以更快和更加便捷的推进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为了大幅简化之前几年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的过程中业主单位遇到的各类限制及壁垒,将快速建立起适合韩国国内环境的综合行政审批机构给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以丹麦来进行举例,丹麦国家能源局(DEA)不仅负责发电场区的开发,还同时将环境影响评估、行政审批批文的统一管理、发电项目候选选址地点的公开征集活动等海上风电开发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韩国政府计划深入研究英国、丹麦、荷兰等海上风力产业发达国家的事例,到今年年末之前完成制定设立完成有关设立统合性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所需的立法案审批工作。

考虑到部分项目业主以经济性不够高的原因对于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一直持观望态度,韩国政府还将推进和落实将REC加权值进一步给与提高的激励方案。也就是说,将根据目前的离岸距离,在提供2.0 ~ 3.5倍数的REC补贴权重标准之上同时增加项目所所在地海水深度等对于开发过程及开发成本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进一步提高业主的开发及投资积极性。与韩国西海岸水深较浅的地区相比,南部济州岛和东部日本海地区的深海项目将会更多的受益于此。

另外,在计算REC权重值过程中所需的电网连接距离时,考虑到海上风电园区的建设带来的的风电产业贡献值等积极因素,决定地适用其他标准的激励性条款。此前,由于对风电产业发展贡献值的定义解释模糊,开发企业无法预测电网连接距离带来的加权值具体为多少,因此无故增加了大量的项目不确定性并导致一直以来的项目开发速度停滞的不利后果。

此外,在项目立项及开发的初期阶段便可以提前提供该项目建成后可享受的REC加权值的电价预报服务也将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实施。目前,REC加权值需要在结束相关海上风电场的全部建设工程工作之后,通过整体项目验收及完成项目检查后,在韩国能源管理局新再生能源中心处确认绿电上网证书设备认证后才可以得以确定。由于REC权重值的最终确定工作是发生在项目建设的后半部分,如果项目进度发生延迟,权重值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降低),因此对于项目的业主来说增加了预测项目今后具体的收益性的难度,而这一改变将会极大的增加项目收益的确定性从而大幅度的促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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