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2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项目场址区位于酒泉地区瓜州县城东北约65km、玉门镇西北约96km处的戈壁滩上,具体位于东经96°16′22.8″~96°19′45.6″,北纬40°54′7.2″~40°59′10.7″之间。风电场北高南低,场址区海拔高度在1630m~1750m之间,场势开阔,地形相对较平坦。风电场西侧为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场址,北侧未规划风电场,东侧为安北第三风电场A区场址,风电场南侧为安北第二风电场A区场址,风场经区域公用进场道路与连霍高速桥湾出口相连,交通条件较为方便。
2.2 服务内容: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项目于2018年12月11日取得酒泉市能源局核准的批复(酒能规划〔2018〕257号),规划为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北(100MW)、安北第一风电场C区南(100MW)、安北第二风电场C区(200MW)及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共四家业主合建一座安北一二三330kV升压站。项目于2019年7月17日被酒泉市政府列入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外送风光电项目,于2019年11月12日取得甘肃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华能瓜州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批复”(华能甘规发〔2019〕281号)。现对华能安北第三风电场C区200MW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工程计划2020年8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从“四通一平”、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道路施工及其他零星工程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协助设备及施工招标、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全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承担责任;配合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委托方完成项目管理概算编制。工作内容始终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为咨询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内容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不少于5个风电项目造价咨询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29日09:00起至2020年8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有意向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购买招标文件”菜单下查找并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 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0时 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