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208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
2.2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现行海上风电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对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展开现场查勘、召开审查会议,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2.3 服务期:合同生效期间。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现行海上风电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对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审查,展开现场查勘、召开审查会议,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资信类别为:综合资信或专业资信)。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日期),承担装机容量在10万千瓦及以上的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查的业绩不少于2项,并附业绩合同复印材料(复印材料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14日9时起至2020年7月19 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7月14日9时起至2020年7月19 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5时3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