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镇平(40MW)风电场工程、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在线振动监测设备采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6-21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镇平(40MW)风电场工程、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在线振动监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清洁能源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镇平(40MW)风电场工程、华能渑池五凤山(5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在线振动监测设备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厂家的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产品认证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厂家近三年自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生产、销售、代理300套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关键页(如清单等)、签字盖章页,具有关联关系的内部采购合同无效)及相应的合同履约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6月23日09时起至2020年06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400-6611-700)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6日09:15(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07月06日09:15(北京时间)(见招标公告摘录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