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嘉兴2号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126千伏GIS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6-2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嘉兴2号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126千伏GIS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嘉兴2号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126千伏GIS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km,水深10m左右,场址东西向宽约12km,南北向最长约12km,总规划面积约125km2,规划装机容量400MW。为减小风电场建设对钱塘江涌潮的影响,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次设计采用220 kV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陆上计量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计量站,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考虑风电场临时送出的要求,陆上计量站220kV配电装置(GIS)出线间隔,设置1台220kV/110kV的连接变,再通过110kV GIS将风电场的电能送入110kV电网。
招标范围:供货范围包括陆上计量站的GIS设备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由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不少于5项额定电压为126kV及以上GIS设备的合同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关联单位证明无效),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6月15日09时起至2020年06月22日17时止期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子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直接购买文件即可)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时45分;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09时45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