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寿县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风电项目整改工作已经完成,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淮南市寿县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风电项目已违法建成24台机组,未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批准,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且未取得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等许可,属于违法项目。截至督察时,该项目仍保留21台风电机组,根据寿县公布的整改方案,其中17台将运行至2035年。寿县纵容放任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风电项目,并拟通过修编风景名胜区规划使其保留。淮南市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风电项目查处态度不坚决,甚至还配合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调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动真碰硬不够,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中放松要求,为违法项目让路。
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
整改目标:2020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风景名胜区管理。
整改措施:
1、2019年9月底前拆除已建成的所有风电机组,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植被修复工作。
2、修订完善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规划。
3、建立八公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
1、淮南市于2019年3月启动八公山风景名胜区风电设备拆除工作,2019年8月20日24台机组全部拆除。
2、2019年9月7日启动了植被恢复工作,按照《寿县八公山风电塔基拆除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覆土39310立方米,栽植苗木15640棵,生态修复面积137亩。
3、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关于风电项目的相关内容。
4、出台了《寿县八公山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寿自然资规矿保[2020]1号),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职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淮南市林业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7天。
受理单位:淮南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6678008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