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9号)的核准,公开发行不超过27,59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2018年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担任2018年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2018年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3号)的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担任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明阳智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需要,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指派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简介及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一、中信证券简介
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信证券总资产7,918亿元,归母净资产1,617亿元,净资本949亿元。2019年,中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3亿元,继续位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公司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市场前列。
二、保荐代表人陈靖先生、先卫国先生简历
陈靖,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中国法律执业资格,曾先后负责或参与维力医疗、北京君正、兆易创新、建科院等多个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以及大族激光、沧州明珠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项目。
先卫国,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负责和参与了浪潮软件、聚光科技、铜峰电子、南宁糖业、界龙实业、神力电机、贝斯特、合盛硅业等企业的改制、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