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大连电厂厂内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5-308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电厂厂内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大连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10962.54万元。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境内,交通便利。根据拟建场区实测风况,通过风资源分析,暂考虑选择3000kW的机型,装机台数为5台;资本金为30%,其余采用银行贷款。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单机容量要求为3000kW,5台风机总容量15MW。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10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地埋电缆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10kV开关站。本项目新建2回送出线路,电缆敷设接至风电场北部的66kV于家变电站10kV侧,接入方式以最后接入系统为准。送出线路至系统接入站招标分界点:10kV开关站及开关站10kV母线侧至66kV于家变电站 10kV侧的10kV线路不在本招标范围内,电缆及架空线路接至开关站内设备。招标范围:投标人对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一体总承包,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设备监造需委托招标人认可的监造单位,费用由投标人支付。不含工程监理、前期、机组性能测试、造价咨询、生产准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因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
EPC总承包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49.5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在建)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签约单位页、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勘察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5MW及以上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签约单位页、工程内容或范围、安装容量、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
3.2.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内49.5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并有国内风电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允许由两家及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投标人还需提供:与其合作的主设备制造单位的合作意向书。
3.2.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书中承诺:主要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内(见附件)选择或不低于短名单水平的厂家。主要设备、材料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需经招标人审核并同意后方可执行。投标人必须承诺允许招标人派出专家参与主要设备的招标评标过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2日9:00起至2020年5月18日17:00止。
获取方式:4.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 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上深沟村 861-11 沈阳国际软件园 E11楼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24-22807876
电子邮件:hndddcrk@163.com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转8326
邮 箱:hnzbcdk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