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旗下新能源开发平台东方能源,在开年大吉的情况下,遇上了小波折。
记者获悉,5月11日,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10时至6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将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持有的公司300万股股票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此次股权拍卖,起因于三年前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第三人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 年1 月11 日向被执行人东方集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于是,2018年12月27日,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东方集团持有的东方能源300万股股票。如今,被冻结的300万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
东方能源表示,本次司法拍卖股权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事实上,东方能源在近一年多时间里动作频频,改革发展势头强劲。
2019年3月22日,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国家电投集团正在筹划对本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资本”)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仅仅四个多月后,东方能源的重组方案便正式通过。2019年8月10日,东方能源收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37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能源的业务范围除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等业务外,还将涵盖财务公司、保险经纪、信托、期货、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公司将实现业务转型,能够有效拓宽盈利来源,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
记者了解到,在东方能源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暨投资者交流会上,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浩表示,公司重组大概在2020年中旬完成,公司的名称不会改变。
东方能源全称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为国家电投集团二级单位。目前的主要业务是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公司业务涵盖热电联产、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领域。公司于1999年12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记者注意到,东方能源是河北省公用基础设施行业唯一的一家A股上市公司,也是国家电投在“京津冀”以及“环渤海”区域唯一的上市公司。其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实施“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体化运作模式。
已确定重组的东方能源在2020年开年便拿下了大项目。年初的1月3日,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日前收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公告显示,大连市相关部门同意由东方新能源建设大连市花园口海上风电场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合计40万千瓦,总投资合计71.03亿元。加上预计年中完成的重组,东方新能源在2020年的发展将再上层楼。
截至今日(5月11日)收盘,东方能源股价微涨0.68%,报4.42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