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赣州赣县高峰山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赣发改价管〔2020〕328 号
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定中广核赣县风电场上网电价的请示》(赣市发改价格字〔2020〕221号)收悉。经核,中广核赣州赣县高峰山风电场项目于2015年12月22日核准,2017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现已开始并网发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 号)精神,核定中广核赣州赣县高峰山风电场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上网电价在江西省燃煤发电机组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购电电网企业负担;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申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