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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大IPO项目将诞生,三峡新能源暗藏应收账款超营收隐患

日期:2020-04-27    来源:洞察IPO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0
04/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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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三峡新能源 风电企业 风电开发商

就在中国风电第一股ST锐电退市之际,另一家央企背景风电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峡新能源),则即将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4月3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递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请稿)。

据了解,三峡新能源若IPO成功,250亿元的募资规模可排在A股市场第16位。此项IPO,可能成为2020年至今A股最大的IPO项目。

记者发现三峡新能源报告期内其资产负债率偏高平均水平在57%上下,应收账款也逐年不断攀升,2019年1-9月的应收账款已经远超营业收入水平,如果不能及时回款势必会影响公司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率上升

三峡新能源前身是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1985年9月5日。200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并入三峡集团。2019年6月26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1985年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后经过多次增资,现在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三峡集团。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0亿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0%。三峡集团控股的三峡资本持有公司9.9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因此,三峡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4.99%的股份。

目前其他的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水电建咨询4.99%、都城伟业4.99%、三峡资本4.99%、浙能资本4.99%、珠海融朗4.99%、金石新能源2.50%、招银成长1.28%、川投能源1.28%。

公司经历过几次重大资产重组。为聚焦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主业,2017年三峡新能源将所持西安风电27.74%股份转让给三峡资本。2017年,三峡新能源将所持金海股份25.09%股份转让给三峡资本。

为进一步聚焦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电力销售主业,减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形,三峡新能源将所持西安风电20.00%股份进行转让。2019年,转让所持金海股份15.00%股份。

三峡新能源还收购了福建能投100%股权。此次收购前,福建能投为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能投是三峡集团福建区域海上风电业务开发平台。

为解决福建能投与公司海上风电同业竞争问题,尽快推进公司上市工作,三峡新能源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三峡集团持有的福建能投100%股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共207家全资及控股子企业,发行人共24家参股企业,公司共设立了11家分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司控股的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超过990万千瓦(其中:风电558.39万千瓦,光伏发电413.82万千瓦,中小水电18.78万千瓦)。资产总额超940亿元,装机规模、盈利能力等跻身国内新能源企业第一梯队。

不过该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偏高,中间一度有小幅下降,不过2019年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其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在57%上下。具体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数据为2019年1-9月56.82%,较2018年的49.19%同比上升7.63%,2016、2017年这一数据分别为63.39%和59.42%。

应收账款规模偏大

中国的风电和光伏企业发展,都受益于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但随着政府取消补贴和引入竟争机制,新能源企业也会面临大浪淘沙的情景。

三峡新能源主营业务收入以电力销售为主,主要包括风力、光伏、水电的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019年1-9月64.61亿元,2018年73.83亿元,2017年67.81亿元,2016年51.76亿元,呈逐年递增态势。

其中,风力发电业务是公司核心的板块,也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9月,风力发电业务收入分别为26.34亿元、40.16亿元、46.47亿元和38.8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1.33%、59.57%、63.14%和60.25%。

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019年1-9月23.31亿元,2018年28.94亿元,2017年25.83亿元,2016年16.92亿元。

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2019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甚至已经高于当期营业收入,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03亿元、50.58亿元、73.06亿元和104.12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4.38%、50.12%、50.68%和58.45%,占当年营收占比分别为73.47%、74.6%、98.96%、161.15%。

由于应收账款的持续攀升,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应持续下降,从2016年到2019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7%、1.53%、1.19%和0.73%。

招股说明书解释称,目前我国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脱硫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后,燃煤脱硫标杆电价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通常跨月结收电费,即本月对上月发电收入进行结算,账龄一般在1个月之内。

近年来,一方面公司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发电收入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周期较长,已经纳入补贴目录的发电项目,通常1-3年方能收回补贴,未纳入补贴目录的项目补贴回款周期则可能更长。

对三峡新能源来说,企业未来仍会规模性扩张,对资金的渴求必然很高,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才能支撑企业进一步扩张的步伐,反之风险势必加大。

三峡新能源称若可再生能源补贴款的发放情况持续无法得到改善,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进而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补贴逐步取消,行业竟争加剧

2018年以来,国家推进平价上网的速度逐步加快,风电、光伏相关产业政策密集出台。三峡新能源也面临政策变动风险。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对普通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均进行了限制,进一步下调了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招股说明书称,公司在该通知颁布之前已并网光伏电站不受影响,但公司未来开发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和上网电价将可能因此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019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为落实风电2020年与煤电平价上网要求,对陆上风电项目,2018年底之前核准但2020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以及2019年、2020年核准但2021年底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

对海上风电项目,2018年底前核准且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并网的,则执行核准时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从2019年开始对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实施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这个时间段的要求,也对三峡新能源增加了资金压力。

2020年2月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公布后,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审核权限下放到电网公司,可能对公司获取补贴的时间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发生变动或发放模式发生进一步重大变化,将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收入和现金流状况,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招股说明书称,风电和光伏企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优质发电资源的竞争。优质风能、太阳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有限的地区和特定位置,而本地消纳能力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制约发电和上网能力的主要因素。

因此,各个企业对于风能、太阳能资源优越,当地消纳能力充分,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优质风电或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非常激烈。

国家能源局近年来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其2019年发布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特别指出,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均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的竞争配置方式选择,而且上网电价是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该等政策进一步使得优质发电资源的竞争加剧。

如果未来市场竞争情况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公司获得优质的项目资源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会使得公司项目开发数量减少,导致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的下降。

同时在竞争性配置的规则下,若竞争方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将可能导致公司以较低的中标价格获得项目资源,进而使得公司新增项目收益率降低,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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