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河源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1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认真开展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工作方案》(见附件1)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用地、接网等条件,于4月3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及相关材料、需变更信息的2019年光伏竞价补贴项目(填写附件2)一并报送河源市发改局。
二、高度重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其作为调结构、扩投资的有效举措,对列为2018年及以前年度建设方案的存量风电项目、光伏项目,以及列为国家竞价和平价光伏项目,分类建立项目台账,密切跟进、积极推进,并将本地风电、光伏发电年内完成投资及新并网情况(见附件3)于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河源市发改局。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谢伟辉,联系电话:3186115,邮箱:hyfgjc@163.com)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0〕159号).pdf
来源: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