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19〕146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四季度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19〕477号)等文件精神,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了蒙东地区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年度结算工作,经与相关市场主体校核确认,现将结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市场用电量情况
2019年蒙东地区大工业用电量(折算至电厂侧)188.59亿千瓦时,其中:保底市场电量17.05亿千瓦时;市场主动交易电量107.82亿千瓦时;市场配置交易电量63.72亿千瓦时,详见下表。
2019年蒙东地区市场化电量结算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兆瓦
二、电量的分配原则
一、剩余电量规模
2019年蒙东地区新能源基础保障利用小时按照风电1600小时、光伏1300小时,考虑鲁固直流外送折算、特许权、风电供暖等综合计算,全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为68.22亿千瓦时,扣除市场需求后,剩余电量规模15.25亿千瓦时(含保底市场电量),其中:风电14.48亿千瓦时、光伏0.77亿千瓦时。
二、剩余交易规模分配
按照剩余电量规模区分风电、光伏,作为基数电量返还新能源企业,共分为平均返还、奖励返还、奖励结余返还三部分进行计算。
1.平均返还
50%剩余电量规模(7.6亿千瓦时)折算为利用小时数平均返还,其中:风电7.24亿千瓦时、光伏0.38亿千瓦时,平均返还小时数如下:
风电返还小时:7.24 / 0.095054 = 76 小时)
光伏返还小时:0.38 / 0.013490 = 28 小时)
2.奖励返还
50%剩余电量规模作为奖励返还,奖励返还分为:保底电量奖励返还、主动交易奖励返还两部分,上限不超过500小时。
(1)保底电量奖励返还
保底电量按照各新能源企业主动交易电量占比分劈返还各企业。保底电量分配新能源5.12亿千瓦时,其中:
风电4.48亿千瓦时;光伏0.38亿千瓦时。
(2)主动交易奖励返还
保底电量奖励返还后,剩余电量规模作为主动交易奖励返还,按照各新能源企业主动交易小时数占比分劈返还。其中:
风电2.48亿千瓦时;光伏无主动交易奖励返还电量。
3.奖励电量结余返还
奖励返还超过500小时上限的部分作为奖励结余,退回基数电量平均返还。其中:风电奖励结余0.32亿千瓦;光伏无结余。
风电奖励结余返还:0.32 / 0.095054 = 3 小时)
光伏无奖励结余返还。
剩余交易规模分配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四、奖励基础小时数滚动调整
按照奖励基础小时数超出新能源发电企业当年发电能力可滚动至下一年度执行的要求,对超出当年发电能力的奖励小时数滚动至2020年度执行,相应调增新能源企业2020年度基础小时数。
对滚动至2020年度执行的奖励小时数提出调整需求的,在发电集团内部,将相应电量调整至2019年执行。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电力交易中心将公示结果等相关文件向自治区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备案。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