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古灵山风电项目110kV变电站、箱变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豫能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古灵山
风电项目(50MW)110kV变电站、箱变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已由上级批准,项目业主为淇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南淇县。
2.2项目概况:淇县豫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古灵山风电项目(50MW)位于河南省淇县西北部山区。场址中心距距鹤壁市区15km,距淇县城区约20km,场区海拔高度在250~600之间,地貌主要为山地及部分低丘。风电场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00k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50MW,拟选场区面积约91km2。风电场所发电量通过场内新建的一座110kV变电站升压后送入电网。场址及附近有省道S222、S305及G4京港澳高速公路,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3工期要求:
主设备(主变压器、GIS设备、SVG)60日内供货,其他设备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具体以合同或项目通知单为准。
2.4招标范围:
35KV开关柜及共箱母线、接地站用变、400V低压开关柜、35KV箱式变电站、动态无功补偿(SVG)设备、110KV主变压器、110KV SF6全封闭组合电器等设备以及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
本工程变电站接入国家电网,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设备(包括硬件及软件系统),其品牌、产地、技术方案应无条件满足国家电网、河南省调、地调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须“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设备(主变压器、GIS设备、SVG)中任意一种设备的生产能力,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起须具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同类设备供货业绩3项。
4.投标方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同等或以上规格技术产品的针对具体型式规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5.信誉要求:
5.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期间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5.2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2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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