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风电装机如火如荼,到了明年陆上风电平价市场,
海上风电“落后”一年保有补贴,但是因海上装机份额和陆上相比确实很小,所以21年的装机尽管有海上风电力挺,但是“门前鞍马稀”境况会显现。
海上风电的造价以及后期的运营成本如果因补贴缺位实实在在不好干,所以业内预测在25年前实现退坡补贴较为合适。而针对补贴方,近期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从2022 年开始,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建海上风电项目进行补贴,鼓励地方政府自行补贴,支持本省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回头仔细品味其用心良苦的心思有其道理:
1、以往的补贴到位时间都是拖后,费用太多,几个国家一级部门之间不好协调,既然核准实属地方的行为,国家从宏观管控,干脆实施落地,谁想做谁出手相助。省一级的政府内部的厅局毕竟属于小圈圈,协调肯定相对容易得多。大蛋糕好画出来,而且不考虑限电各省都会期望规划越大越好,这样结果就是解决大蛋糕的原料即补贴是比较难。还不如参与的省份各自画自己的蛋糕,蛋糕大小规模会量力而行;
2、国家发改委近期出台的风电政策也常出指导意见,让各省就竞价和平价市场自己来做具体的规定,经过几个月尝试发现效果明显。到了海上的补贴既然取消不现实,何不也让参与海上风电市场的省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各自出招,做海上产业基地的省份由此产生的税收来自于民也将用之于民;
3、无论是从高等级直流输电通道的落地方,还是从中国海上风电所关联的省份,目前的大多数地方都是属于经济发达的省份。每年的开发海上项目毕竟数量有限,补贴额度不大。所以说,从各自角度出发,解决自身海上项目的补贴,补贴及时到位性相对容易许多。
集中与分散都各自有各自的优缺点,换个角度做事情也许会加快稳定发展某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