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大丰海事处把抓好交通运维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表现和实践检验,盐城海事局自2019年8月起组织开展交通运维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效初显,交通运维船舶安全形势持续好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全面排查,推进企业自查自纠。组织对参与沿海风电场建设及运行维护作业的交通运维船舶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建立交通运维船船舶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风电场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和交通运维船舶公司对照船舶运营和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签订安全生产承诺,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按期落实整改。
二是严格监管,推进安全规范管理。针对
海上风电场多且分散、离岸距离远、海域环境复杂等实际,大丰海事处通过海上巡航与驻点检查方式,对交通运维船舶开展巡查检查。全年共查处海上风电交通运维船舶违法行为19起。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风电场建设施工单位,督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船公司和相关船舶整改,将内部安全检查制落到实处,通过内控及时发现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切实降低船舶各类违法行为。
三是约谈督促,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处领导带队走访辖区已建、在建风电场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及风机供应商等单位,通报典型案例和通航安全问题,指导建设单位对照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上级批复要求,推进完善CCTV、导助航标志、警示标志等水上安全设施。约谈风电场建设、施工单位和交通船舶公司、风机厂家,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指导建立完善船舶选船制度、禁限航管理制度、进出港报告制度、开航前检查制度,整改配员不足等问题。
四是做细做实,完善监管工作台账。按照“一公司一大档”“一船一小档”的要求,建立完善风电运维船监管档案;按照“一隐患一档案”的要求,建立风电运维船隐患档案;按照“一风电场一档案”的要求,建立风电场运维船监管档案。已建成业主单位档案5家,风机运维厂家档案4家,交通运维船舶档案38艘。
下一步,大丰海事处将以《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困难、通力协作,进一步推动业主单位、建设单位、运维单位、船公司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着力打造大丰海事处“平安运维”监管品牌,切实保障海上风电建设施工及运维期间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