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也是防火季,正是山林火灾频繁的季节。兴安县森林公安局在国庆期间,加强了对林区及林区周边村镇、学校及企业的防火知识宣传,起到了一定防火作用。近日,界首镇一企业在森警的组织下成功扑灭一处山林火灾,起火原因是什么?也许你根本没想到......
2019年10月1日20时许,兴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队长张宜远接到兴安县风电投分公司职工电话报案称,兴安县界首镇0608机组附近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请求立即派员查处。张宜远队长告知报警人员要保障自身的安全,警方将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阻断火路,防止火势蔓延,以免造成巨大损失。
当时,兴安县森林公安局刑侦队值班民警已赴县城另一处地方执行任务,张宜远队长立即启用备勤警员机制,组织备勤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张宜远队长组织民警与
风电公司职工一起,使用灭火器对火路进行阻断,同时,调来其公司的两辆喷水小车对小火进行扑救。通过近1小时的扑救,山火成功扑灭。
(警民合作扑灭山火后,仔细调查起火原因)
山火扑灭后,张宜远队长对风电公司配有防火器材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力救火的事进行了表扬,同时组织警力对起火原因进行现场勘验。经过民警多方调查走访,确定附近现场无人作业,经验丰富的杨建军指导员对现场研判分析,排除人为原因(如吸烟丢弃烟火等)。经过仔细勘查,在现场发现一处被烧焦变形的矿泉水瓶。杨建军指导员断定,就是矿泉水瓶引燃的山火!
原来,该矿泉水瓶里剩下了一些水,在阳光的照射下形成凸透镜的效果。当日下午,阳光照射充足,阳光被矿泉水瓶“凸透镜”聚光在杂草上,达到茅草燃点温度,茅草慢慢自燃起来了。幸好,由于风电场的开发,山场道路修建阻断了火路,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这“星星之火”如果不及时发现和扑灭,很有可能形成“燎原之势”。
温馨提示:
请不要在山林随意丢弃矿泉水瓶、火机、香水等物品,因为这些物品可能因为阳光的聚光作用,而酿成森林大火,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