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报告表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工程设计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
风力发电机组和4台单机容量为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规模为50MW;风电场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计划投资5.34亿元。
该消纳位于位于怀化市溆浦县中都乡和沿溪乡,项目单位为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为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
风电项目审批工作的函》项目名单。
施工要求:
1、水源保护区附近工程施工 期必须严格做到边施工边绿化,土方开挖、表土堆存等应合理有序,尽可能选择降雨较少的旱季施工,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应做好工程加固措施,以防止山体滑坡等事故风险发生。
2、施工方案应绕避植被茂密地区,对道路区、施工区可移栽的树木尽量移栽,发现保护植物必须采取移植、绕避等保护措施。风机叶片运输最大程度降低道路改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道路路基和路面宽度,降低道路开挖裁切面积,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道路两侧要科学设置排水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3、升压站的污水经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4、在本工程区域风机工作平台及升压站周边300米范围内禁止规划新建居民、学校、幼儿园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关鸟类保护措施。加强鸟类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加强鸟类保护,不得捕杀。
详情如下: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期拟对《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