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乌拉特前旗10MW分散式风电场工程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9-308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乌拉特前旗10MW分散式
风电场工程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因一次招标评标过程中未形成有效竞争,导致招标失败,现对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材料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台2750kVA箱式变电站设备、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专用设备接地线、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车板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两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2.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00台单台容量达到或超过2000kVA的箱式变电站的国内安全投运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5.2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5.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2.5.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5.5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2.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5.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中标公示截止日前2个月内,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5.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09月17日9:00时起至2019年09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