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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标段II)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5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9
08/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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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上风电 风电项目 风电招标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II)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8-2147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嘉兴
  1. 招标条件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II)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本工程采用220 kV海上升压站+陆上开关站,陆上开关站布置在平湖独山港东部。风电场由12回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两台220/35kV变压器(180MVA)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开关站,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分为标段I和标段II共两个标段,本标段即为标段II,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规模:300MW;
  范围: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II)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5台6MW风机(机位编号x#~x#)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整个风电场永久航标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主体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1)一般说明
  ① 25台6MW风机单桩基础施工和风机安装,主要包括:基础管桩的制作、运输与施工,附属构件的制作、运输与安装,基础冲刷防护的制作、运输与铺设,以及风机(含塔筒和内部设施设备等)部件的装卸、组拼装、运输、海上安装、风机调试(含首次送电)配合等。
  ②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25台机位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申请配合、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等。
  ③ 整个风电场永久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风电场内所有永久结构和设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航标工程航标设置申请、航标设备的采购、安装及两年质保期内的维护等。220kV海上升压站上还须按照海事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雾笛和障碍灯等。
  ④ 施工辅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
  (2)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
  ① 钢管桩制作与施工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25台单桩基础用钢材与防腐、基础顶法兰等材料的检验,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基础顶法兰组装焊接,基础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运输,施工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补涂、高应变检测(含初打和复打)、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安全监测标段单桩基础监测设备与桩身安装连接附属构件的钢结构采购及检验、加工制作、焊接、防腐、质量检查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② 附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电机组单桩基础中附属构件(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阴极保护、电缆管等)用的钢材、防腐材料、橡胶护舷等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钢构件加工运输,涂装与试验,质量检查,现场安装与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同时牺牲阳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③ 基础冲刷防护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台风机单桩基础冲刷防护物料的采购、制作、运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包括使用支腿船施工时拔腿撤场)对海床扰动所引起地形变化的测量、回填恢复工作,并在冲刷防护施工前和施工后、工程投产后各进行一次桩周地形测量工作。
  ④ 其它
  投标人应在本标段施工前,对本标段场区范围进行一次扫海测量。并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检)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检)测设备负有保护的义务。
  (3)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① 设备部件验收、码头交接与保管
  投标人应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25套6MW风电机组的塔筒、轮毂、机舱、叶片、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机位船板交接”)、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提供调试发电机等工作。
  ② 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负责进行本工程范围内的25套6MW风电机组塔筒、轮毂、机舱和叶片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及各类试验等工作,完成风电机组组合体的场内运输与现场吊装,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进行风电机组设备调试、海上升压站至每台风机调试等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③ 附属设施安装、验收
  投标人应按照风机安装手册中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本工程范围内25套6MW风电机组塔筒内所有设备及附件的安装,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敷设与连接,塔筒内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等全部工作,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④ 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在风机完成安装、未送电前,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在风机设备供应商指导下在风机安装完成后到厂家调试之前开展除潮、检查工作。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时,投标人还应提供电源,并配合调试工作。
  ⑤ 其它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投标人施工且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合同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提供满足风电机组设备调试用的施工船舶与往返运输工作。
  投标人有保护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的义务,确保施工结束后返还的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外观整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周转,不得影响后续施工。
  以上范围中,其中由招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本工程投标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对监测设备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4)其他相关
  ① 按招标人的指示接收并完成由其它中标人施工且与本标段工程密切相关的其它标段工程遗留与配合工作。
  ② 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③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达10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并按照创优要求开展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创优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不限于)资料/档案整理、现场检查、成果申报(如科技报奖、QC小组报奖、工法申报)等工作内容。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等内容。
  ④ 提供施工期交通船供监理、招标人使用,投标人负责船舶的正常运营管理,交由招标人进行调配、调度管理,具体要求见工程量清单。
  ⑤ 提供施工期海上临时通讯保障,确保施工现场信号覆盖。
  ⑥现场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相关承包人在所有施工船舶上安装视频设备,并按招标人指示提供设备安装便利条件,摄像头安装的位置及数量必须清楚的展示现场的船舶、人员、施工过程等现场状态,并将现场视频实时传输至招标人移动设备(投标人提供视频实时查看软件),保证画面清晰、流畅,以便招标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
  ⑦ 风机安装完成后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相关的设备标识牌、海缆标识牌、安全标识牌、操作标识牌等所有标识,并由投标人在基础平台上指定位置进行安装,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⑧ 投标前投标人须充分考虑现场自然条件及变化趋势,若实际施工期间因现场水深等自然条件与招标时有所变化,所产生相关风险及费用由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⑨投标人须根据现场实际进度与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的吻合情况,综合考虑现场工作面的开设数量,所增加的人员、船机、辅助措施等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
  ⑩招标人有权派驻监造单位对钢结构制作等进行驻场监造,投标人须无条件进行配合,并为监造单位办公及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监造内容及方式执行《海上风电工程设备监理大纲》,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施工船舶需要满足海事部门相关规定,禁止使用平板驳带履带吊等类似船只进场施工。
  主体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施工期各类政策处理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保障、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项目历次质量监检费用等,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本标段内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按招标人要求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和相关专题评审会(如有)。
  缺陷责任期内风机周边地形及海缆冲刷监测由安全监测承包单位负责,基于监测结果所需的保护处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搜集、整理施工现场相关实时数据,并负责上传至招标人施工管理系统,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施工需要的工作,由投标人完成。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本工程所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召开专家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论证结论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本技术条款第2章中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水供电、施工供风、施工通信、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各类仓库及堆储安装场地,加工修配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负责海上施工所需要的施工保障、通航安全评估、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一切施工手续文件,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按照海事等主管部门要求或相关规范要求负责施工期对船机设备、设施进行警戒、布设航标警示系统等工作,负责配合开展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及形象进度迎检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或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业绩以及风机安装工程业绩各一项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或竣工验收报告。
  3.2.4 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壹级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以上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8月14日9时起至2019年8月20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从2019年8月14日9时起至2019年8月20日17时止。)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5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传电子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开标时间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工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联系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65号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571-87002998
  电子邮件:jl_lu@zhjfgs.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5
  电子邮件:3509332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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