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质全资孙公司丰城力华罗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质全资孙公司丰城力华罗山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华科技”)以其持有的丰城力华罗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其履行EPC总承包合同义务的担保,担保期限为股权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城力华罗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327634451D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明生
设立日期:2017年5月6日
注册地址:丰城市高新产业园区丰源大道18-3号经营范围风电场投资开发与运营;风电工程安装与维护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江西力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财务数据
丰城力华罗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风力发电项目公司,由于项目公司尚未开工建设,因此尚未形成收入。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华科技签署关于项目公司EPC总承包合同,为保障质权人的权利,公司同意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1、质押合同标的:力华科技持有的项目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的100%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
2、质押合同内容:力华科技以持有的质押股权价值为限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丰城力华罗山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工程款(具体以EPC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提供担保。
3、质押合同期限:股权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合计为人民币1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4 %。本次出质全资孙公司项目公司100%股权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8%。
上述担保总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目前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出质全资孙公司项目公司100%股权的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