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21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苍南4号海上
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2.2 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分析工程海域海洋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态状况、渔业资源状况、生物体质量和潮间带生物状况与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相符性分析,为工程可研设计、海域使用论证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资料。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在海上风电场场址工程区及附近海域共布设20个水质、10个沉积物、12个生态(含渔业资源)大面调查站位,并设置3条潮间带断面,开展场址及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和生物质量等相关资料调查和整编工作,并形成《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和《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以满足项目工程设计和相关专题编制的需要。
2.3 服务期:
1、合同签订1个月内,提供2019年春季调查结果(符合项目海洋环评和海域使用论证的要求),并提交测验报告中间成果;
2、合同签订后,按照季节要求开展2019年秋季的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提交最终调查报告。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通过开展工程区及附近海域的春、秋两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工作,分析工程海域海洋水质、沉积物质量、海洋生态状况、渔业资源状况、生物体质量和潮间带生物状况与海洋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相符性分析,为工程可研设计、海域使用论证以及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的基础资料。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在海上风电场场址工程区及附近海域共布设20个水质、10个沉积物、12个生态(含渔业资源)大面调查站位,并设置3条潮间带断面,开展场址及附近海域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和生物质量等相关资料调查和整编工作,并形成《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和《华能苍南4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报告》,以满足项目工程设计和相关专题编制的需要。。所报费用应包括完成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评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参数至少包括水质、沉积物、生态、渔业资源)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生态调查业绩或者包含生态调查内容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能反映体现上述业绩的合同条款页面、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1.1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19 年 6 月 25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7 月 1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1.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1.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1.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1.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7月 8日 15 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